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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新经纬6月5日电 5日,因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相关制度不完善等,中原证券收到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。
决定书指出,中原证券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相关制度不完善,质量审核和合规审查机制不健全,个别研究报告分析论证不充分,质量审核和合规审查留痕不到位。
中原证券的上述行为不符合《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》《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》相关规定,根据相关规定,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。
来源:中原证券公告
中原证券对此表示,高度重视上述问题,完全接受河南证监局的监管决定,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完成整改。
官网介绍,中原证券成立于2002年11月8日,是注册地在河南的法人证券公司和全省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载体,也是全国140多家证券公司中第8家同时在香港和境内主板上市的券商之一,2017年1月在上交所主板上市。
二级市场方面,中原证券股价较上一交易日跌0.53%,报收于3.77元,目前总市值为175亿元。(中新经纬APP)
【编辑:杨京川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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